各位朋友,各位前辈,我有一疑问一直很纠结。
我们家是农村的,由于老房子不能住了,也没出路,我妈他们跟村里要了十几年,昨天才在村里重新买了块地皮。 但是,老房子是我妈前夫的遗产,继承人是我妈,我妈是城市户口。如果以我爸的名义盖新房。那我妈的房子可以不拆么?听说过什么一户一宅,那两个户口本可以有两块宅基地么? 拆了老房子,他也没有什么危房补助给我们。
我妈就想着,再晚一年拆行不行,马上河道要拓宽,会拆迁,到时候,还能名正言顺拿到拆迁补助。。
家里条件不好,盖新房都在四处筹钱。。已经是走投无路了。。
还劳烦各位好心人帮帮我们!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