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辅助警察。(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工)
一、招聘名额
男性,
5名;女性,1名。二、招聘条件
1.
男性,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小型汽车驾驶证(C1证以上),身高1.70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女性,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62米以上。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能吃苦耐劳,热爱辅助警察工作。3.
无违法违纪经历。三、工资待遇
工资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3年3月20日止。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向者到如东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63、64号窗口报名(联系电话:84531968),本人填写报名表,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报名表可在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jsrudong.jcy.gov.cn)下载或点击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警察报名登记表.doc。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项。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占20%。按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对象。(三)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四)体检政审: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经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鉴定劳动合同,派遣到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方式,地址:如东县泰山路
9号,如东县人民检察院,邮编:226400,联系电话:0513-80868813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如东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