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辅助警察的简章

  • lovey2220
楼主回复
  • 阅读:9316
  • 回复:7
  • 发表于:2013/3/5 11:33:41
  • 来自:江苏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如东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辅助警察。(用工性质:劳务派遣工)

一、招聘名额

男性,5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32周岁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小型汽车驾驶证(C1证以上),身高1.70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女性,25周岁以下,19881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62米以上。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能吃苦耐劳,热爱辅助警察工作。

3.无违法违纪经历。

三、工资待遇

工资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320日止。

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向者到如东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6364号窗口报名(联系电话:84531968),本人填写报名表,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报名表可在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jsrudong.jcy.gov.cn)下载或点击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助警察报名登记表.doc


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项。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占20%。按综合评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对象。

(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政审: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经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鉴定劳动合同,派遣到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方式,地址:如东县泰山路9号,如东县人民检察院,邮编:226400,联系电话:0513-80868813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如东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 蜂蜜
  • 发表于:2013/3/5 11:42:36
  • 来自:江苏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身高162以上,晕晕
(0)
(0)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