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北纬35度至26度30分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和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其中定刺网作业为6月16日12时至8月31日12时。
目前,黄海正值海产品产卵期,也就是俗称的“休渔期”、“禁捕期”。然而,近日如东县公安局却接到如东县渔政部门移交线索:唐某林、丁某军、陈某兵、韩某、金某山等五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
随即如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豫派出所、长沙派出所对此案进行调查。经查,2016年7月2日至7月5日期间,大豫镇香台村的唐某林、丁某军二人在禁渔期内驾驶唐某林的舢板船先后将四张团子网放置在中坝南槽附近进行对春鱼,海虾、螃蟹的捕捞,截止被查获共捕捞了约2000斤的海货。
2016年7月3日,长沙镇富盐村的陈某兵、韩某二人在禁渔期内驾驶陈某兵的舢板船将四张定刺网放置在中坝附近对梭子蟹进行捕捞;7月5日,陈某兵、韩某、金某山三人驾驶陈某兵的舢板船至先期放置的定刺网处对梭子蟹进行收网,被当场查获,现场查获梭子蟹二十公斤。
上述五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