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如东小伙儿沈某利用电视购物货到付款这一支付方式中存在的漏洞,在开箱验货时将两块手表偷偷“狸猫换太子”,随后以不满意为由当场退货,从头至尾未付出一分钱。7月16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27岁的如东小伙儿沈某是个时尚的农民,虽然收入不高,但经常通过网络和电视购物。偶然间,他发现电视购物货到付款存在的一个漏洞,拆箱验货后发觉不满意可以当场退货,这样对一些价值高的小件商品只要引开邮政工作人员的注意力,就可以轻松地偷梁换柱。
发现这一“窍门儿”后,1月12日,通过快乐购电视购物,沈某以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价值270元的一米智能S1宝石蓝手表一只。数天后,沈某前往如东县马塘镇潮桥邮政营业厅收取货物,在开包验货时,沈某故意拖延时间反复查验,并趁邮政工作人员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廉价手表将其调包,然后又以对手表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货。
尝到甜头的沈某一发不可收拾,于1月23日以同样手段窃得一只价值3072元的CM极致工艺镂空机械腕表。但这次,快乐购华东物流中心发现如东县邮政局退回的手表货不对版。通过邮政营业厅监控录像,沈某的掉包行为大白于天下。
听到这一风声后,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后经如东法院审理,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沈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