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如东六旬农妇为琐事两次投毒邻家 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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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4/2/21 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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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邻里琐事发生口角,如东一名农妇竟两次向邻居家水井中投入剧毒农药。昨天,如东县法院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杨某是如东袁庄镇的一名农妇,已经62岁了还时常向邻居们要吃的要穿的。碍于面子,邻居们多少会给她一些。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可平日打交道时,杨某却不肯吃一点儿亏。 2013年5月下旬,杨某因琐事与邻居陈某产生矛盾,遂于次日凌晨4点,将15克左右的甲胺磷农药水倒入陈家门口的水井里。陈某夫妇在用井水淘米洗菜时,发觉井水有农药味,遂报警。杨某因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如东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限内,杨某仍不知悔改。 2013年11月底,因为同村的顾老汉挖水沟时将泥挖到杨某家的田边上,一顿争吵后,心中愤愤不平的杨某将一袋“毒蛄净”农药倒入顾老汉宅前的井中。顾老汉打井水洗衣服时,闻到农药味后报警。 12月18日,杨某被如东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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