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商务局获悉,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凡在如东流通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将获得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市民购买的二手家电只要在“三包”期内,均可依法获得免费维修服务。
消费者:购买二手家电有了保障
经过走访,记者了解到,旧家电的主要购买对象是消费能力差、流动性强的人群,比如外来务工人员。另外,大部分市民建房出租、开设旅馆都会选择购买二手家电以减少成本。
市民李女士的私房出租,花500元购置了一台二手空调,不料空调夏天不制冷、冬天不制热,耗电量大,还发出很大的噪音。李女士称,当时旧货店并没有开具发票,也不承担保修,只能拆了当废铁卖掉。得知即将实施的《办法》,李女士很高兴,“以后,我购买旧电器就不用担心质量问题了。”
经营者: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记者来到“海子牛”广场周围的电子产品卖场采访后发现,很多商家都有回收旧电子产品的业务,但收货不登记、售货不开发票的情况普遍存在,更不存在三个月的免修服务。“我们都是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收购二手电子产品,登记对我们来说完全没有必要。”收购二手手机的张先生说。记者随后又走访了邻近的几家商店,对于即将实施的《办法》,没有一个卖家知晓,并都表示,按照《办法》执行对他们而言有困难。
来到范公堤南路的一家旧电器回收点,老板贺飞正准备将一台旧彩电送到客户家中,问及是否保修,贺飞告诉记者,彩电免费保修时限为3个月,冰箱一般为半年,部分空调可达一年。保修时限由他自己定,但所有旧电器至少保修3个月。对于《办法》,贺飞表示知晓,称会按照条例执行。
县商务局: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据县商务局副局长黄庄荣介绍,他们将通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和综合协调等方式,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秩序,促进行业发展。并根据如东实际,建立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
此外,经营者收购和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不得将在流通过程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用于与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无关的领域。违反者最高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出售人应当提前妥善处置相关信息,并在收购前应作出提示。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收购和销售活动也将参照该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