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岁的中年男子,曾因盗窃先后入狱3次,8年铁窗生涯未让他学会靠双手辛勤工作谋生。 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他打着常年忙于“水产生意”,至今还未婚娶的幌子,先后对9名女性骗财骗色。近日,如东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假老板李明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李明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心理素质极好,社会经验丰富。 2011年刚刚出狱后,他利用家里汇来的钱,置办了一身高档西装,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准备妥当后,李明乘车前往洋口,一路上,李明高谈阔论,假扮成一名水产老板。很快与同路的女子缪丽熟识起来。早有妻儿的李明,谎称自己一直忙于生意,年已不惑,还未找到意中人,今天和缪明是一见钟情。缪丽也是大龄女子,渴望爱情的她当即将自己的一切和盘托出。两天后,李明将缪丽约到某海鲜酒楼吃饭,酒足饭饱的缪丽下楼时脚一滑,李明乘着扶她的机会飞快地解下缪丽手上的金手链,随后变卖了5000多元。过了几天,以为自己不慎丢掉金手链的缪丽并未生出戒心,相反她还主动约李明到家里玩,贼性不改的李明趁她上卫生间的机会,翻出缪丽放在衣柜里的两枚戒指、一条金项链、一个黄金挂件,而后扬长而去,并迅速换掉了手机号。
初战告捷的李明信心大增,随后的近一年时间里,李明化名周兵,还是谎称自己做水产生意,在南通市区、海安、如东等地四处出击。其惯常手法是,先是假扮水产商人,通过讲述自身商海搏击的艰辛生活,以及年届不惑却情路坎坷尚未娶妻的现状,博取女子的信任和同情心。然后将这些女子约出来吃饭、购物,通过这些举动加深信任。随即,李明就将她们约出来开房,沉浸在爱河中的女子,对李明丝毫不加提防。在发生性关系后,李明提出要给这些女子换个大点儿的项链、戒指,但不知什么款式才是她们喜欢的,将她们的项链戒指骗到自己手中。随即又谎称出去买烟,乘人不备,将女子的手提包也一并偷走。
接连得手的李明将所偷盗的首饰手机变卖后,拿到4万多元。他自以为变卖首饰、与人交往都是用的化名,手机号也早已换掉,警方无处查找。手中又有了钱,李明开始寻欢作乐,整日流连于南通的娱乐场所。谁知被害女子早已报案,警方通过造访调查,口述绘画,已经还原出李明的肖像,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今年3月1日,李明在南通市区某出租屋内被如东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