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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醉驾入刑”实施一年如东86人“中招”

  • 踏足寻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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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5/14 9:31:02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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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如东县法院权威发布,“醉驾入刑”自去年5月1日实施以来,该院共审结了86件因醉酒引发的危险驾驶类案件。其中涉及农民危险驾驶行为的有72件,且均为男性,占比83.7%;所用机动车辆为二轮摩托车的有60件,占比83.3%。基层农民唱“主角”,二轮摩托占八成,是当前醉酒驾驶最明显的特点。

     

    “醉骑摩托”也犯法 

     

    据县交巡警大队教导员薛广明介绍,伴随着集中整治酒驾行动的展开,酒后驾驶汽车的人越来越少,但酒驾摩托车的行为出现了抬头趋势。“这主要是因为不少摩托车甚至电动车驾驶员,对酒驾的概念不是很清楚。” 

    数据显示,被指控危险驾驶罪的86人中,有72名是农民且均为男性,其中60人所用机动车是二轮摩托车,他们普遍文化程度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有55人,2人为文盲。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这些人群中甚至有人不知道酒驾属于违法行为。

    事实上,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只要酒后驾车,无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不管主观是否恶意、情节是否恶劣、后果是否严重,都属于违法行为,都将按“危险驾驶罪”定罪。 

     

    侥幸心理要不得 

     

    “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薛广明说,农村是二轮摩托车酒驾相对高发的地方,一些驾驶人员认为交巡警部门只在县城,对偏僻的镇村级公路会有所忽视,并且多数只针对汽车例行检查,而心存侥幸。 

    “没事,喝一点酒,骑摩托风一吹就醒了。”这是记者采访时一位“酒司机”的“豪言”;还有人说,酒驾摩托车的危险小于汽车。对此,薛广明十分反对,他形象地比喻说:“汽车是‘铁包肉’,而摩托车是‘肉包铁’。一旦发生意外,摩托车驾驶员更容易出事。” 

    记者还了解到,86起案件中,有54起是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被查获,饮酒、醉酒驾车的危害可见一斑。“由于酒精对中枢神经的麻醉抑制作用,车主会产生触觉迟钝,视力下降,对于行车危险因素的反应时间延长,应变能力减弱,往往无法准确判断距离、速度、方向,这些都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而车主意识不到酒驾的危害,案发后才后悔不已。”薛广明感叹。

    此外,农村“逢宴必酒、无酒不欢”的“酒文化”陋习,也是导致摩托车醉驾案多发的诱因。 

     

    综合治理刻不容缓 

     

    据统计,到目前,如东县摩托车保有量已超过26万辆。如此庞大的摩托车队伍,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管理,加强对摩托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打击,必然会带来极大社会隐患。

    县交巡警大队教导员薛广明表示,酒驾整治仍是一项常态化管理工作,今后,除加大对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交通法规知识宣传外,查处力度不会减,特别是周末或是节假日,各交巡警中队都会在重点路段、街区和乡村次干道严查酒后驾驶。 

    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鋆也建议,在庭审前发布案件信息,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参与旁听庭审过程,并加大对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此外,还可以开展巡回审判,通过法制副校长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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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掘港丫头
    • 发表于:2012/5/14 10:19:53
    • 来自:江苏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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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东是摩托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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