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转贴]扒窃百余元手机 换来五个月拘役

  • simon
楼主回复
  • 阅读:1144
  • 回复:1
  • 发表于:2012/1/19 6:10:00
  • 来自:江苏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如东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南通网讯(记者周朝晖通讯员野飞)扒窃了一只价值百余元的手机,换来拘役五个月的刑罚。昨日,据如东警方介绍,小偷樊某成为刑法修正案颁布后如东境内扒窃入刑的第一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来自广西的无业游民樊某前不久窜至如东县人民医院,在门诊楼化验室外走廊处四处溜达,伺机寻找扒窃目标。当樊某找准机会,从一名患者口袋内扒窃到一只手机时,一旁早已盯上他的反扒队员一个箭步冲上来,人赃并获。

落网后,樊某随即被如东县公安局掘港刑警中队的民警带回审查。在派出所内,当民警告知樊某所盗手机经鉴定只值184元时,樊某松了口气,自认为警方处罚不会有多严重。1月12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以犯盗窃罪判处樊某拘役五个月。拿到判决书后,樊某一下子傻了眼。

民警透露,《刑法修正案(第八条)》出台后,扒窃成为盗窃罪中不受数额和次数限制的独立构罪情形之一,只要实施扒窃的,一律入罪,哪怕仅仅偷了一块钱,也有可能入刑。
  
摄影俱乐部斑竹认证
  • 发表于:2012/1/19 8:29:21
  • 来自:江苏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太缺德了,在医院里偷患者的钱,  拘役五个月都是轻的
(0)
(0)
开心交友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