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灌水]掘港亚萍广场南段拆迁工作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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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6/13 22:43:14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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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港亚萍广场南一片拆迁工作从今天开始运作了。盆友们注意了没有,原来的“拆”字变成了“房屋征收”了。是不是暗示了拆迁政策的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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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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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这两年发展很快,我看过新闻,说是评比上了"建筑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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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国家行为,是特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而改变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征收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则是指为了“公共利益”将原属于单位、个人所有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为国家所有。因此从法律上讲,“房屋征收”属于国家行为,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
“房屋拆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建设单位出于非公共利益的目的,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予以安置。建设单位与被拆迁人之间是以平等、自由的形式就因拆迁而造成的损失签订补偿协议的一系列法律行为。被拆迁房屋及其所有权随着拆迁行为的开始而“灭失”,但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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