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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温州女子自曝长期遭老板性侵犯 警方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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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4/3 10: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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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温州一名打工女子在网络上发布帖子称被老板长期蹂躏,两年间被性侵犯多达30余次。女子报案后控告老板强奸,警方不予立案。女子称自己两年后才报案是另有隐情,警方称不予立案有两大理由。
 


 


 


 


温州网3月29日报道 两年时间里公司董事长对女员工性侵犯30次?3月28日,在温州打工的女子吴小姐在温网论坛等网络上发布帖子称,被老板长期蹂躏,报案后警方不予立案,无处申诉。3月29日,温州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吴小姐及其男友以及吴小姐所在的公司。吴小姐称,自己两年后才报案是另有隐情;而警方称,不予立案有两大理由。
女员工讲述:两年被董事长性侵犯30次
记者了解到,发帖的女子姓吴,安徽人,1985年出生,2007年大学毕业,2008年3月和男朋友一起来温州找工作。不久,两人进入浙江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男朋友是在车间里做普工,刚开始由于公司筹备,我就做些打扫卫生的工作,后来公司领导觉得我在大家当中学历是最高的,就让我去当文秘了。”
吴小姐说,大学里学的是英语师范专业,还拿到了专业英语八级的证书,高学历和出色的工作,让她获得了许多同事的认可。而在这之后不久,公司董事长张某的不寻常举动引起了吴小姐的注意。“有一次我在复印东西,董事长就把我的发卡拿下来,撩拨头发,又把我的头发弄回去,有时候他还来找我教他上网。”吴小姐说,对于董事长的这种做法刚开始她都不以为然,把董事长当做慈祥叔叔。
而让吴小姐意想不到的是,张董事长的胆子越来越大。“2008年9月的一天下午,董事长趁着没人,把我从办公室拖拉进男厕所,发生了性关系。之后,2008年底至2009年初,每一两个星期都会发生一次,基本上都是趁周末,人少的时候,发生的地点基本在办公室、走廊或者厕所。”吴小姐说,刚开始她还在电脑里记录了每次发生性关系的日期。“2008年至2009年初一共记录了20次,之后有10来次。”她说。
对于这些和董事长发生关系的过程,吴小姐称,有一些用手机将照片拍下了;有些发生在走廊位置的,公司的监控录像都有记录。
网友关注:为何两年之久未报案?
吴小姐的帖子发布以后,许多网友提出疑问,为何两年之久未报案?吴小姐的说法是:找工作不容易,她非常满足现在的工作,“公司里办公环境不错,大家对我也很好,公司的总经理对我期望很高。”吴小姐说,由于她的英语优势,有外国客人来了,也会叫她陪。所以一直隐忍着,希望哪一天业务成熟了和男朋友一起寻找更好的地方。她说:“我一直一个人拼命地守护着这个秘密,害怕被别人知道。”
而一次偶然的聊天让吴小姐的秘密泄露了。原来吴小姐和一个印度的客商关系非常好,他们经常通过QQ等聊天工具用英语进行视频聊天。“3月21日,我正在和印度朋友聊天,董事长来了,用手不停地抚摸我的胸部。”这一切都被印度的朋友截取下来了,之后他又将这些截取的图片发给吴小姐。“原本已经压抑很久了,这之后,让我更加觉得事情瞒不住了。”
在这之后,吴小姐又把一些照片给董事长的堂弟看,希望他堂弟能够劝阻董事长的这种行为。之后和叔叔的一次聊天,让吴小姐动了报警的念头。吴小姐有一个法学硕士的叔叔,目前在北京工作。3月25日,吴小姐在上网时,看到叔叔正在QQ上。“正当心里难受的时候,将这些情况都告诉给我叔叔,叔叔想了想之后,叫我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跟叔叔聊完不久,吴小姐用手机拨打了110,龙湾区的滨海派出所接警后,介入调查。
网帖发布后,网友说,一些照片上,吴小姐看上去还面带微笑,不像是被强迫,是不是她和董事长之间发生关系是自愿的?吴小姐则说,当时为了要拍下照片作为证据,同时又不能让董事长知道,所以表情有些不自然。她还说,平时自己就喜欢拍照,后来考虑到保护自己的原因,用手机进行了保存,做为证据来为自己申诉,“这些照片都是趁董事长不注意时拍下的。”
网帖中还称,董事长曾给过吴小姐2000元。“一次发生关系后,也许是对我产生了些许怜悯之心,他突然拿出了一叠钞票,塞入了我的口袋。我把钱拿出来塞给他,他不要,我扔在了地上,可是他又拿起来硬是塞进我的口袋,后来我数了数是2000元。我也怕男友问起没法解释,就偷着放进装衣服的旅行箱里藏了起来,后来我就跟男友说这是我的年终奖,这是唯一一次他给我钱。”吴小姐还称,董事长平时有叫她去外面开房间,但被拒绝了。
警方说法:控告张某强奸不予立案
龙湾公安分局给记者发来的材料称,3月26日下午17时许,吴小姐报案称其被公司董事长张某强奸。接警后,对吴小姐和张某及吴小姐的男友韦某等人进行了询问,2008年9月份吴小姐与公司董事长张某发生性关系,至今已有两年时间,期间发生性关系超过十次。
吴小姐认为每次性行为都不是自己自愿的,而被控告人张某则坚称其都是自愿的。警方认为不予立案的理由是:从主观内容上看,证据不支持认定张某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故意行为。“双方连续发生性行为时间跨度长,自发生性行为以来吴小姐一直没有报案。性行为大都发生在白天,且在工作时间,吴小姐具备自救和他救的时空条件,但其没有实施自救和他救行为。”材料中还称,“在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后,吴小姐想到的不是去报案,而是要求张某给他买避孕药。”
警方不予立案的另外一个理由是,从客观行为看,证据不支持认定张某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及其它手段置吴小姐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在事前、事中或事后对吴小姐进行要挟。“另外,已告知吴小姐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向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现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已介入。”
当事人公司:尚未接受记者采访
被吴小姐控告的张某,今年54岁,是浙江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今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温州滨海园区的这个公司。见记者到来,一个保安将门关了起来,他说:“公司领导都出差了,不要来采访。”之后,记者又多次拨打张某的手机,彩铃中播放着“爱情36计”的歌曲,但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张某也未得到回复。记者拨打公司的另外一个负责人,他称,这是董事长的私人事情,请联系他本人。
记者了解到,张某的这家公司是专业从事光伏发电的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销售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建筑面积26000多平方米,注册资金人民币5200万,现有员工200余人,其中博士2人,高级工程师25人,主要生产不同规格太阳能电池片。
吴某男友:我们原本打算今年结婚的
吴小姐和男友韦某是大学同学,一个在1班、一个在4班,都是安徽人。韦某1981年出生,个子不高,话不多,声音很轻,在采访时一直低着头。“我和她是2004年上大学时认识的,2005年就在一起了,毕业后,先是去了北京,因为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然后一起来温州打工。”
来温州以后,韦某和吴小姐也是在同一个公司,他在车间里做普工,女友在做秘书。“刚开始工资不高,第一个月只有800元,现在每个月有2000多元,我们两人住在公司宿舍的一个房间里。”韦某说,平时,他们关系也很好,下班后偶尔到公司外面的街道上逛逛,没事情两人就在宿舍里上网,“我一直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异常的情况,只是经常会听她说,很累。”
“原本我们打算今年或者明年结婚的。”韦某说,他们两人都互相见了父母。前几天,女友才告诉自己,她与董事长之间发生的事情。韦某充满无助,表示支持女友讨说法。而女主角吴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情轻松,看上去非常坦然地面对一切。她说:“所有这些我自己心里最清楚,希望社会能够理解我的男朋友,不要给他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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