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赌友想靠合伙“出老千”致富,哪知过瘾没多久便被带上了审判席。
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赌博诈骗案件,被告人於某、陆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适量罚金。法院对两人依法适用缓刑,同时没收两人非法获利及赌具。
於某和陆某是赌友,终日痴迷于赌博,无所事事,但赌桌没有常胜将军,渐渐地,两人口袋都越来越瘪。陆某偶然间看到兜售作弊赌具的广告,便与於某合谋用作弊工具创造“屡战屡胜”神话,成为“赌神”开启致富之路。
今年1月,陆某与於某商定使用高科技手机、配套耳机、高科技扑克牌等作弊工具进行赌博诈骗,并约定诈骗成功后赃款五五分成。两人合作使用作弊工具在如东县洋口镇与冯某、薛某等人以“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诈骗薛某5万元。
两人的招数败露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於某、陆某处依法扣押作弊手机一部、耳机一只、扑克牌四副。
法院认为,於某、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赌博过程中作弊牟利,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赌博本身系违法行为,沉迷赌博终将害人害己。广大群众要洁身自好,严于律己,认清赌博的现实危害,切莫贪图小利而身陷囹圄、人财两空。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