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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反向抹零”多收钱、吃出苍蝇......如东这些商家被曝光!

  • 女孩般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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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3/16 10:59:37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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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反向抹零”多收钱

消费维权不含糊






调解结果

经调解,该麻辣烫店负责人就多收价款行为向消费者予以道歉,并退还消费者多收的0.36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对该麻辣烫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该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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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吃出苍蝇商家不认

市场监管帮助维权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餐饮店经营者退还餐费24元,并赔偿240元,现场履行。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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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制窗存欺诈

消协调解维权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商家承诺在十年内对消费者倪某的一体窗出现质量问题履行免费维修服务,如十年内隔热条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给倪某免费更换全新一体窗;并且,商家补偿倪某人民币13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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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婚宴在即酒店突生变故

多方斡旋最终如期举行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冯女士改换酒店举行婚礼,酒店赔偿婚庆、路费及其他损失共计61800元,现场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该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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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浴室摔伤无人负责

安全保障权要维护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洗浴中心赔偿王女士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0元,当场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的发生。”

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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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耐克鞋送洗受损

市监助力得维权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干洗店全额退还了送洗耐克鞋的清洗费用19.9元,另赔偿120元,现场履行


法律依据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的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经营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该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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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未成年人购电动车

消协调处化解纠纷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赵女士将电动车退给商家,并承担折旧费800元,商家退还赵女士6088元,现场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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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车身漆面存疑

市监调解解惑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4S店赠送3次保养。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换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履行下列规定:(一)与消费者共同查验家用汽车产品的外观、内饰等可以现场查验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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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如东的朋友

如果你在日常生活中

遇到一些侵害自身权益的事情

可以向如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或者如东县消协投诉,寻求帮助

也可以下方留言,说说自己的遭遇

(via@如东市场监管

  
  • ら樱雪之城ペ
  • 发表于:2023/3/16 13:08:11
  • 来自:江苏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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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抹零”多收钱
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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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潍
  • 发表于:2023/3/16 13:23:14
  • 来自:江苏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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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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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情自以为是
  • 发表于:2023/3/16 13:39:19
  • 来自:江苏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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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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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闹够了就滚
  • 发表于:2023/3/16 13:54:21
  • 来自:江苏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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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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