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 年角斜、富安大赉公司计划书第1-3章
沈小洪摘自《淮鹾月报》 1917年第36期稍加翻译注解
规章
大赉公司计划章程
第一章 宗旨
本公司兼营制盐和垦殖事业,既有利于人民谋生,又有利于国家增加税收,是原两淮泰州分司所属的各大盐场中经营制盐和垦殖事业的先导。
第二章 地亩总数
本公司规划范围在角斜盐场和富安盐场之间,收购原来额定的草荡地、按照亭场面积来供应烧盐而从新淤积土地中划拨而来的草荡地,总计20多万亩,具体如下:
1、富安盐场按照亭场面积来供应烧盐而从新淤积土地中划拨而来的草荡地,合计9万2000多亩。
2、计划收购富安盐场以前淤积土地上额定的草荡地,合计约6万8000亩。
3、收购原角斜、李堡(此时李堡盐场并入角斜盐场)额定的草荡地,合计约2万2000亩。
4、收购角斜划拨而来的草荡地,合计约1万8000亩。
备注:公司所拟规划中的假定界限,即按照草荡地所到的地点为范围。将来界限不以此为准,其中一些很早以前就变成熟田的土地,除按照当时价值自愿买卖以外,还要与各代表商议,按照补贴公司堤岸、河道的经费,根据工程的大小来定津贴的多少。届时再分别调查,另外专门为此禀吿并请求角斜和富安两个盐场的长官下令征收。
第三章 分界和行政区域
本公司规划范围,从分界方面来说,属于角斜的地方:(一)东到新淤积的土地,南到场后灶(今旧场医院西北边),西到牛车大路,北到富安;(二)南到范公堤,东到盐码头(今角斜镇大码头),西到李堡三十七总,北到中腰路;(三)属于李堡直管的地方东洋灶。
属于富安的地方:东到海,南到角斜,西到三十总沿海马路以西,北到安丰场。
备注:相传沿海马路(经初步考证在李堡镇光明村、角斜镇汤灶村境内穿过)是明朝大将戚继光率军平定倭寇时修筑。
从行政区域来说,内务上都属于东台县,盐务上角斜属于通州分司(民国叫通属总场)所属的栟角场(栟茶正场及其副场李堡并入角斜盐场),富安属于泰州分司(民国叫泰属总场)所属的安梁场(安丰、富安、梁垛三场合并而来)。各场情形不同,主权也不同,办理制盐和垦殖事务还是要按照各场原来的惯例进行,以便明确界限。
经查,富安的南界在清朝同治十年(1871)有变动。当时富安盐场向上汇报,经过上级批准,将乌鳅苴(可能是郝苴、黑苴,在今新街镇区东北约10里,或者可能是新街镇区西北约5里的二苴,需要考证,不敢乱讲,恳请新街文人指教)一段合计13顷62亩8分8厘的土地划给角斜盐场,因为角斜多年来在这里设置了亭场和盐灶,而且这里靠近角斜草荡地,便于取材烧盐。角斜转而承担相应的赋税。
另外,富安的北界在清朝光绪六年(1880)由东台县和富安场、安丰场三方共同勘察。从富安很早以前淤积的土地西界顺着西线向东2432丈(约8.1公里)到杨六泰的房屋为止,再将东界的线向南移动730丈(约2.43公里),这样形成一道斜线,中间腾出的土地上的草允许安丰盐场的人割取用于就近烧盐,但安丰人要向富安盐场缴纳税金。
以上只是富安与邻居角斜、安丰之间的约定,并非真的更改了边界。公司办事还是要按照原来的惯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