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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通报!如东查处多家医院、药房...

  • 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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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4/28 15:43:47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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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县医保局会同纪检、公安、卫健等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打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医保违规违法案件。现将近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如东棉场医院存在不合理诊疗、违反物价规定收费、门诊人证不符、虚记医疗费用等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4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128058.99元,支付违约金82999.73元;(2)信用记分记26分。

2、河口镇花园头村卫生室存在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退回违规费用262.69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

3、河口镇中天村卫生室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735.56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

4、如东袁庄医院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416.8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3)对医保医师考核扣2分。

5、如东益丰本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茶花路店存在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730.46元,支付违约金1000元;(2)信用记分记1分。

6、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峰店存在违反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841.85元,支付违约金1000元;(2)信用记分记1分。

7、如东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如东店存在人证不符售药、非配方煎服的中药饮片费用列入医保费用结算、医保电脑系统和非医保电脑系统录入数据不一致、大额配售药登记信息错误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575.06元,支付违约金1000元;(2)信用记分记9分。

8、南通颐丹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古坝中心店存在以药易药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323.8元,支付违约金1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

9、如东永寿药店存在空划记账留存医疗费用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304元,支付违约金20000元;(2)信用记分记20分;(3)暂停医疗保险服务三个月。

10、如东海河滩药房存在以药易药、药品与非药品之间互为促销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734元,支付违约金3000元;(2)信用记分记4分;(3)暂停医疗保险服务一个月。

11、南通普康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流程提供居家服务的违规行为,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及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如东县长期照护保险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2月25日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服务费用250元;(2)暂停新增照护保险服务对象两个月。

12、如东县双南康达药店存在以药易药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3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356元,支付违约金1000元;(2)暂停医疗保险服务7日;(3)信用记分记5分。

13、新店镇祝套村卫生室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3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164.42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

14、如东县双甸欣欣药店存在以药易药、未履行代配药手续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3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520元,支付违约金1000元;(2)暂停医疗保险服务7日;(3)信用记分记7分。

15、新店镇汤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门诊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根据《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13日作出如下处理:(1)退回违规费用760.36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2)信用记分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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