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曹埠镇人,今年孩子即将步入九年义务教育的起点——小学,天下父母都一样,我和丈夫在如东县城拼搏多年,终于在2015年用所有积蓄在“雨润星雨华府”购买了商品房一套,主要是为了拿到房产证,让我的孩子将来能在如东城区上学。
原先2015年购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和我签的合同显示预计2017年6月交房,我和丈夫考虑到孩子2017年正好要上幼儿园,所以毫无顾虑就买下了这套房子,2017年到了,眼看着孩子要上幼儿园了,谁曾想开发商告诉我们不能按时交房,协商无果,我作为广大购房者中的一员,只能让孩子在乡下上幼儿园,心想只要上小学的时候,能到城区上就可以了。
由于2017年6月无法按期交房,开发商违约已成事实,开发商考虑到违约成本较高,于是跟业主协商改签房产销售合同,新合同约定2020年3月交房,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事情就是这么戏剧化,2020年3月到了,正当我们满怀期待的时候,开发商推辞说因为疫情影响推迟交房。我想5年的施工周期,最终还因为国家疫情推迟2个月?原本计划3月份交付,6月份办理产证,小孩今年能顺利报名入学,可是一直拖延到2020年5月才正式交房,其中曲折和委屈我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无力诉说,更让我气愤的是,拖延了5年多才交房,到现在2020年7月份了,房产证依然无法办理,眼看马上9年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就要开始报名了,孩子却无法在如东城区落户,回首5年前的期待,到现在因开发商的原因希望即将落空,小孩上学成问题,只能诉诸于此论坛,请大家帮忙评理,请政府帮忙处理。
我作为遵纪守法的购房者,为何要让购房者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